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测算器
2026 版
依据原「养老金计算(2026版)」表格逻辑重建 · 中央 / 省 / 县三级基础养老金分段累加 + 个人账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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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算输入
身份证号码
18 位,自动解析出生年月
领取开始月份
含当月
领取结束月份
含当月
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
元
缴费超 15 年年数
年
出生年月
—
60 周岁次月
—
65 周岁次月
—
超 65 岁增资时点
—
领取月数
—
测算结果
显示全部时段
基础养老金小计
0.00
元
个人账户养老金
0.00
元
月均待遇
0.00
元
合计应发
0.00
元
逐月发放明细
每月适用标准一目了然,可与银行流水逐月核对
发放月份
中央
省级
县级
超65岁增发
个人账户
本月合计
历年调标台账
2012—2026 年基础养老金调整记录(合浦县)
年度
开始时间
调整额
中央增发
省增发
市增发
县增发
月标准
执行区间
文件
计算口径说明
① 关键时点推导
出生年月取身份证第 7—12 位;60 周岁次月 = 出生年月 + 60 年 + 1 个月;65 周岁次月 = 60 周岁次月 + 5 年; 超 65 岁增资时点
= MAX(65周岁次月, 201807)
(2018 年 7 月起才有该项增发)。
② 领取月数
(结束年 − 开始年) × 12 + 结束月 − 开始月 + 1
,两端均含当月。
③ 三级基础养老金分段累加
每一级都按「调标时段」切成若干段,取各段与领取期的交集月数,乘该段月标准后累加:
该级合计 = Σ(段内月数 × 段月标准)
。领取期跨段时自动拆分,不足整段只算交集部分。
④ 缴费年限激励与超龄增发
缴费超 15 年的,每多 1 年:省级加
1.6 元
、县级加
0.4 元
(各时段基数不同:省 22.4/30.4/34.4,县 5.6/7.6/8.6)。 年满 65 周岁当月起,省级另加
4 元/月
、县级另加
1 元/月
,单独成段累加,不计入中央。
⑤ 合计
合计 = 中央 + 省级 + 县级(均已含各自增发) + 每月个账 × 领取月数
。 个人账户养老金按「每月个账 × 领取月数」一次性折算,不随调标变动。 本表未包含市本级增发与一次性补贴,如有需另行补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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